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乙年復活期第三主日

本專欄內容出自趙必成神父Facebook: 主日及節日講道,由趙必成神父提供。屋崙聖良堂華人天主教團體特別徵得趙神父同意,按禮儀年的時序分別于網站內刊出。

 

乙年復活期第三主日彌撒福音反思(路24:33,35-48)

 

 

悔改與赦罪,合而為一是救恩,耶穌邀請門徒見證

“悔改”(metanoian)希臘詞解作改變心神,就是認定要活出更加美善人生,朝著這成聖目標邁進的同時,必須做出思言行為的修正,不符合神聖道路的種種,都要放下,否則不能抵達天國。

換言之,悔改,從神修角度,就是面對最神聖的天主,人自覺醜陋罪惡,同時又想投奔天主懷抱,因為在祂內才找到真愛,此刻,必須將生活調整為天國標準,是愛。

因愛,推動人放下罪惡,好獲得更好生命狀態,這就是悔改。

赦罪(aphesinhamartiōn,forgiveness of sins)是免除罪罰後的自由狀態,屬於天主權柄,權柄源自大愛慈悲,就是在耶穌身上,人對耶穌萬般虐待並且施療毒手,天主在他身上完全寬恕人的罪惡,人才能面對天主。

太過偏激注重悔改,會變成法律主義,反之,使勁強調赦罪,讓人容易對己罪肆無忌憚,因此,一切都要歸於耶穌的死亡復活神修。 “默西亞必須受苦,第三天要從死者中復活。”

“受苦”(勃生)這主動語氣動詞,表示耶穌並非逼不得已的被動受苦,而是勇敢面對因伸張正義力行慈悲所帶來的迫害與謀殺,這詞包含受到邪惡對待以及折磨。可是,耶穌從死者當中復活(anastēnai),希臘動詞強調從死亡當中起來,耶穌復活奧跡提醒基督徒:除非完全除掉罪惡,人不能從死亡復活起來進入永生。

耶穌復活正是天主對人的寬恕,讓人釘死自己罪惡,然後才能在耶穌內復活。

因為,放下犯罪快感,對某些人比死更難受

可是,犯罪不是人的生命真相

真相,是耶穌內復活

耶穌就是邀請門徒以悔改來見證耶穌死亡復活

這才是更美善生命

 

趙必成神父
 

20180415